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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禁放办负责同志就全市禁放工作 答记者问

发布时间:2018-01-31   新闻来源:芜湖市公安局   点击率:


 

近日,市禁放办负责同志就全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回答了新闻记者的提问。具体内容如下:

问:禁放工作的意义体现在哪些方面?

答:禁放是大势所趋,符合“主流民意”。首先,实行禁放,是建设“生态之城”的必然要求。在全国上下高度关注PM2.5的今天,燃放烟花爆竹除产生大量刺激难闻的硫磺气味外,还会使局部空气的污染指数上升10倍以上,往往可能让PM2.5“爆表”,甚至成为引发连续雾霾天气的重要元凶。其次,实行禁放,是推进文明创建的大势所趋。燃放时“硝烟四起”、燃放后遍地狼藉,不仅影响了城市环境卫生,增加了城市管理难度,更损害了城市的对外形象。这些都严重背离了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城市的初衷,与我们的发展目标是格格不入的,在各类城市品牌创建工作中,燃放烟花爆竹都是必然的“扣分项”。再次,实行禁放,是维护群众利益的现实需要。由于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惨剧几乎每年都有发生。近两年,我市12345热线和相关部门接到有关烟花爆竹噪声扰民的举报投诉呈上升态势。燃放烟花爆竹已成为城市“公害”和发展之痛,全国至少140个城市对烟花爆竹实行全面禁放,禁燃禁放已成为越来越多城市管理者的共识和绝大多数市民的期盼。

问:作为禁放工作的牵头部门,2017年以来,我市公安机关在禁放方面取得了哪些成绩?

答:市委市政府将全市禁放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这既是因为公安机关职责所在,也是对公安机关的充分信任。我们深感使命重大、责任艰巨。2017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公安局紧密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并肩作战、齐抓共管,共同致力于全市禁放工作,狠抓工作推进。2017年,全市公安机关共发放禁放告知书12.8万份、签订禁放承诺书4.2万家,张贴禁放通告1万余份,宣传标语2.5万条,利用微博、微信群等公众平台发送宣传信息8000余条;共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521起,处罚521人;查处非法储存、销售、运输烟花爆竹案件333起,拘留333人;收缴各类烟花爆竹22000余箱。824日,市公安局出动警力480人,车辆52辆,开展了代号为“果断决心”的全市清查收缴烟花爆竹统一行动,共铲掉了烟花爆竹储存仓库7个、销售窝点22个,抓获涉案嫌疑人员25人(其中刑事拘留8人,行政拘留15人),查缴烟花爆竹4719件。201811日至128日期间,全市公安机关共查处违法运输、销售、储存烟花爆竹案件72起,行政拘留43人,刑事拘留4人。

问:全市禁放工作的突出成效表现在哪里?

答:去年以来,通过强力推进组织、宣传、查处、防范等各项措施,禁放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基本切断了我市非法销售、存储烟花爆竹的利益链条,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 2017年全年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警情同比下降20.93%。由于燃放烟花爆竹情况明显减少,直接促进了全市空气质量有效提升,据省环保局通报,去年春节期间我市空气质量排名全省第一。同时,鉴于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持续推进,消除了一大批危害公共安全的隐患,确保了我市近年来未发生大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较好地维护了全市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问:作为市禁放办负责人,您认为在去年基础上,今年我市禁放工作作了哪些改进呢?

答:俗话说,“兵无常势,水无常态”。只有不断改进,才能顺应时代的发展。在禁放方面,我们总结以往的经验和教训,结合形势的变化,作了一些改进,强化治理,以期收到更好的效果。主要的改进体现在以下三点:首先是突出了关键环节,深化了源头治理;其次是加大了处罚力度,增加了违法成本;再次是加强了自身管理,强化了自我约束。

问:那么,突出了哪些关键环节呢?又是怎样深化源头治理的呢?

答:在禁放工作中,突出了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等五个环节的治理,尤其是重点加强了对销售、燃放两个“关键环节”的治理。比如,对不按规定销售烟花爆竹的网点,一律清理取缔;对不能认真履职的物业公司,降低其资质等级甚至取消其从业资格;与此同时,加大对殡葬服务公司、宾馆酒店、婚庆公司等重点行业、重点场所的整治力度,督促从业者与顾客、物业与业主签订协议,对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实施处罚,甚至停业整顿。

问:在处罚方面,是如何加大力度的呢?增加了哪些违法成本?

答:从现在起,对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将依照《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进行处罚,罚款幅度调整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并且一律按上限罚款;对查获的违规销售、储存、运输(携带)烟花爆竹的行为,一律予以行政拘留;符合条件的,将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对于前述违法犯罪人员,将其行政处罚结果纳入个人征信系统,实行联合惩戒。

问:政府部门是如何加强自身管理的呢?

答:首先是签订和发放了“一状三书”,即市政府与县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相关责任部门签订了禁放工作责任状,县区政府和各开发区管委会与禁放区域内所辖社区、市直责任部门与行业监管对象分别签订了禁放责任书,各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组织广大职工签订了禁放承诺书,禁放区域内社区向所有居户发放了禁放告知书。尤其是强化了对本单位本组织工作人员的禁放宣传教育,禁止本单位本组织工作人员(含聘用人员)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燃放烟花炮竹,禁止其参与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炮竹。对于党员和干部燃放烟花爆竹的,将严肃批评教育甚至处分处理;如果一个单位发生多起公职人员违规燃放的,将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同时,将禁放工作考核结果纳入市政府目标考核、文明创建考核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并与各项考核奖金相挂钩。

问:作为禁放工作的重要职能部门,公安机关今年在禁放方面又将有哪些侧重呢?

答:新的一年里,公安机关将充分发挥牵头部门作用,继续协同相关部门共同抓好禁放工作,同时也将进一步强化自身管理职能,实行严管严控。全市公安机关将坚持“打”字当头、以打开路,坚决打击相关违法犯罪行为;明确了打击重点,即打窝点、打流通、打小的存储点。市局规定,对于每起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案件,都要成立专案组,由所领导以上人员带队查办;打击措施务必到位,一律不得降格处理。与此同时,要“堵”,强化自身队伍管理,严格约束全体民警、聘用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严禁发生违反禁放规定的行为;加强对殡葬、婚庆、物业3类公司的管理,务求从源头上遏制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全市公安机关将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部署,继续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优良传统,坚持以最高标准、最强举措、最硬管理,戮力同心、强力攻坚、决战决胜,誓夺禁放工作的最终胜利。同时,也欢迎广大市民朋友们积极协助政府部门做好禁放工作,从自身做起,不做违反禁放规定的事情;从身边做起,协助开展禁放宣传;对发现违反禁放规定的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或者有关政府部门举报。值此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之际,谨代表市公安局党委向全市广大市民朋友们致以节日的问候,祝大家春节愉快!阖家幸福!生活美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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